台大校園前(2022)年,一名鍾姓男子深夜闖入台大某社團辦公室,猥褻一名女大生後逃跑到校園內一棵大樹下發呆,學校駐衛警發現後上前逮人,沒想到他在逃跑過程中掉進水溝,事後為了脫罪,更宣稱自己「退化成動物」。
根據判決書,前年12月3日深夜12點,鍾男闖入台大校園,看到某社團辦公室外貼有一張BDSM海報,當時他試圖進入社團內,遭到一名男校友阻止。沒想到鍾男仍不死心,在同天的凌晨3點脫光下半身返回社辦,當時裡面僅剩下3名女大生。
鍾男向3名女大生聲稱自己有帶刀械,接著脫掉外套全身裸露,撲向其中一名A女,不顧對方反抗,強行猥褻得逞,另一名D女見狀,立刻去拿社辦內的球棒阻止,鍾男立刻裹著毛毯逃跑,並躲到校園內一棵樹下看天空,發現有其他人追來時,因為逃跑而掉到水溝受傷。
事後鍾男聲稱自己是台大校友,當晚退化成動物,被逮之後語無倫次表示,「我碰到女生的行為表示的意思是我不要碰你,你也不要碰我」、「對,165,反詐騙」、「現在大家先讀聖經」,並提到自己是因為病發,沒辦法控制自身行為,只是想跟女大生當朋友、玩遊戲,並未起色心。
被害A女則認為,事發後鍾男不僅未向她道歉,甚至拒絕減少出入校園,還稱自己精神及家庭經濟狀況不良,但事發至今鍾男仍活躍其所的經營社群,還頻繁出入學校、教會、童軍團等社團,可以感覺到鍾男生活富裕;事發至今,鍾男仍無法提出具體進入校園的預防方案。
法官審理時認為,鍾男雖表示罹患精神病多年,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但在警詢時,卻能說出「我保持緘默,滿足人生三急之類的基本需求(類似尿尿)」,代表他明瞭所謂人性生理需求,雖然辨識能力的確因精神障礙有所減損,但未達不能控制的程度。
鍾男在犯案後,以患病不記得抗辯,法官審酌鍾男自稱博士畢業,且已在去年中結婚,父親往生,現由母親照顧等家庭經濟狀況,依犯公然猥褻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強制猥褻罪判8月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強制治療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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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