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剛通車的
苗栗高鐵站,對不少苗栗縣民還是很陌生,一名騎士王先生把車停在附近
人行道,回來牽車卻發現被開了兩張逕行舉發單,但旁邊的機車停在
花圃區卻沒事,讓王先生錯愕為何有兩套標準,原來因為花圃區不屬於道路,要等之後公告禁止
停車才會開罰,因此有不少騎士選擇把車停上花圃,避免被開單荷包失血。
民眾來到高鐵苗栗站,想轉乘高鐵得先停好車,但有騎士卻停出兩張罰單,兩張逕行舉發單,找上同一位騎士,一張是12號早上9點,在高鐵三路,另一張除了時間不一樣其他都一樣。王先生是在晚上來到高鐵站,他說告示不清找不到停車場,跟著其他機車停在人行道上,沒想到三天後要牽車,車上多了兩張逕行舉發單。
可別以為人行道上多出這一塊是可以停車,小心停上去你就會收到一張逕行舉發單。一天被開兩張單已經夠悶,但最讓王先生錯愕的其實是停在人行道就有事,然後停在花圃上就沒事。如果像王先生一樣把車停在人行道,那就會收到逕行舉發單,但如果是停在花圃區,收到的就是違規勸導單。雖然只有一線之隔,但停在人行道與花圃區最大的差別就在於花圃區不算道路,因此不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規範內。
騎車過來高鐵站多半都是為了趕車,時間一急讓不少騎士選擇就近停車,加上沒有禁止停車的告示,很多騎士其實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把車停在不該停的地方。停在人行道因為屬於道路,所以得依道交條例開罰,但大車小車停上花圃區,壓壞草皮反而沒事,緊鄰的兩塊區域,由於分類不同竟衍生出不同的開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