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型模特兒外批著藍色長袍,上頭還放上面罩,掛在騎樓,乍看就像一個人吊在那,鄰居經過都嚇壞,居民:「像一個人在那邊晃來晃去,因為我們比較不會怕,但是如果一些老人應該會怕。」
半夜經過實在太驚嚇,里長報警警方勸阻,擺放假人男子拿下假人,再放上小熊裝,員警vs.擺假人嚇人男子:「(不少人反應,說有受到驚嚇的狀況),我先把它拿掉,(請你把它取掉),不管怎樣我先把它拿下來。」
男子語氣平和,但前一天可不是這樣,擺假人嚇人男子:「去舉報呀,我班我也不上,我直接弄一張椅子坐在這裡,誰路過我就舉報!」
要他拿下這個嚇死人的假人,他歸咎是鄰居檢舉他車亂停,擺假人嚇人男子:「這樣子被開一張罰單對不對,對不起,我一天的工作,我的薪水就沒了,我這裡才接到一通電話,講的好像我刁民,要刁可以呀,我很刁,我會在合理合法範圍內,找所有人麻煩。」
男子當時就是把假人放在他家門口,因為他都把車停在前面這個地方,檢舉人頻頻檢舉,檢舉人如果要拍攝他家車子的話,就必須在這個地方,也因此他用假人來嚇檢舉人。
男子停車的地方有轉彎,規定10公尺內不能停車,他被檢舉氣炸,自己找來長袍和面罩,吊掛人偶放在騎樓,右昌派出所所長陳昀辰:「我們到場的時候,潘男是表示遭附近鄰居檢舉,之後我們員警到場告知他相關規定的時候,他辯稱說他是因為要吊曬這個大型的人偶。」
4/2掛的幾近像真人的假人偶,4/4改掛小熊裝,男子以為警方沒轍,警方鬥法找出可用社維法中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來辦,可罰3日以下拘役或罰最高30000元,男子這才停止報復行為,不再在門口掛上假人嚇鄰居。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