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獲報車禍,趕到現場處理,要求追撞的駕駛下車,進行酒測,員警vs.肇事駕駛(竊嫌):「好了啦等一下先吹一下,(不用,不用,我沒喝酒),沒喝酒喔?(我們做個酒測啊,有人報案處理呀),好啦好啦。」
男子一臉心虛下車,先是拒絕酒測,盧了一番,雖然酒測值為0,但事情大條了,因為警方一查發現肇事車輛竟然是前不久才報失的失竊車輛,事件發生在上個月23日,57歲鍾姓竊嫌經過花蓮壽豐壽山路火車站附近,發現這輛車要鑰匙插在車上沒拔,車門沒鎖,於是直接上車把車開走,鍾姓竊嫌沿9線往南逃逸,沒想到,開到228.5公里,鳳林路段追撞前車,對方駕駛報警,鳳林員警一查,竟然是壽豐派出所半小時前通報的失竊車輛,於是便通知警方帶余姓車主前來指認,遭竊車主vs.員警:「偷的時候穿那件,(對對對穿那件,對對對,他就是穿這件衣服。)」
根據了解,鍾姓竊嫌原本一早在壽豐車站買了車票,打算到台東打零工,在火車站附近發現這輛車,便退了車票偷車準備南下,但因車輛跟路況不熟,不慎追撞前方小貨車,反而讓自己偷車行徑曝光,當場遭警方逮捕,吉安分局壽豐代理所長賴柏翰:「至於遭竊的余姓車主一時疏忽忘拔鑰匙,儘管報案後,半小時後順利找回車輛,但車子也因為竊嫌車禍意外,造成車損,得到的教訓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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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