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女子去年8月到連鎖賣場購物時,與店員發生消費糾紛,女子不僅飆罵到場處理狀況的員警,還咬了員警右手臂,遭新北地院判處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000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警方vs.婦人:「你打我幹嘛?你打我幹嘛?我給你打的喔?我打你了嗎?你打我幹嘛?(我XXX),你要不要道歉啦,(道歉?為什麼要道歉?為什麼要道歉?)」
身穿橘色衣服的婦人,伸出右手打了員警腰部,這舉動讓警方頓時火冒三丈,將他壓制在地。警方vs.婦人:「(你走開啦,你放手喔,我跟你去警察局,你們,很痛欸),站起來,你咬我幹嘛啦?」
婦人遭壓制,依舊理直氣壯,明明警方是來幫她處理糾紛,他卻動手動腳,還趁機咬警方一口。
回到事發現場,就在新北土城這一間連鎖賣場,根據警方調查,這一名消費的謝姓女子,當時拿了140元東西到櫃檯結帳,事後被店員指控只給40元,還有100元沒有給,雙方因此發生口角。
雙方為了消費金額爭執不下,只好請警察調閱監視器處理,員警確認是謝姓女子自己少付100元,但謝姓女子卻惱羞成怒,開始激動飆罵員警,甚至在上銬時把員警右手臂咬傷,現在判決出爐,咬警的謝姓女子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判拘役25天,易科罰金2萬5000元,緩刑2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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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