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建國華盛路口這輛運送瓦斯的小貨車,搶黃燈衝過馬路,而左手邊應該停等紅燈的腳踏車則闖紅燈要騎過路口,小貨車撞倒了腳踏車騎士重摔,車禍肇責出爐,當時開小貨車的瓦斯行員工要負五成,腳踏車騎士也是五成,不過他因為頭部和肩膀受傷,向員工要求醫藥費和工作損失86萬元,因為是在工作中出車禍,員工要求老闆跟保險公司出險、支付賠償卻遭到拒絕。
瓦斯行員工廖先生:「他說第一點就是保費會提高,第二點就是說若是常常出險的話,沒有一間保險公司敢給我們保的,就有聽之前的員工說,如果發生車禍或交通事故的時候,後面都是員工自己承擔這樣子,你有沒有覺得這樣子也是沒有一個保障啊。」
瓦斯行員工因為老闆拒絕出險辭職,而老闆則不願多談「這是員工個人的行為。」
律師則表示車禍求償的當事人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要求對方要提供車險的保險公司,律師劉家榮:「被害人可以請求法院說依法來請求訴訟告知,所謂保險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就要派人來參與這個訴訟。」
律師也建議瓦斯行員工與其跟老闆爭論出險的問題,不如透過司法程序來處理這場車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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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