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年的百萬休旅車停在鼎力路的停車場,結果14號中午,一隻黑狗繞著車左右來回,不久一隻白狗也跑過來,兩隻狗對著車身疑似一下咬一下聞,車主指控,新車之後出現刮痕,線路毀損,車主傻眼說是貓狗追逐造成的,車主:「看到我也是傻眼啊,奇怪整台車四周圍鈑金,全部都是血,還有包括,我有看底盤也都是啊。」
車主說他去年8月起以月租2千元把新車停在這,結果遇到狗咬,導致車子鈑金跟底盤有動物血跡,他指控管理員擅自洗車,監視器畫面也少給,車主vs.記者:「(他們是怎麼回你的),敷衍啊。」
停車場業者:「洗地上啦,不是洗車,我們沒有幫他洗車啦,狗狗去咬他的車子,牠自己嘴巴有受傷,在地上有滴一些血跡,我們把它洗乾淨。」
停車場業者表示,當事人預繳一年租金,剩下的一月的停車費已全額退費,但車主不滿,認為業者態度消極,一般停車場只提供停車的服務,不負責保管,如果車主遇到車子被動物毀損的話。律師說其實可以提告民事,不過前提是要能找到飼主。
監視器看到的黑狗有項圈,停車場旁邊100公尺處的確有個上鎖的狗寮,但裡面就有三條黑狗都有項圈,誰是凶手難認定,該停場車其他車主:「那隻狗就不知道哪裡的,所有的狗照道理說,都是從伯公(土地公廟)那裡過來的。」
但要是真能找到飼主,就能依民法第190條,動物占有人之責任,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也就是飼主負損害賠償責任,由於附近流浪狗多,要找到飼主賠償車損難上加難。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