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名男老師和女同學發生師生戀,兩人大方地牽手、共同出遊,甚至同居在一起。然而,男老師長期有性功能方面障礙,為了向女同學展現男性雄風,還到醫院注射了男性荷爾蒙。
▼已婚男老師與女同學大談師生戀。(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判決書,這位女同學明知男老師已經有婚姻家庭,仍然和他發展師生戀情。自111年9月,兩人開始交往,不僅外出遊玩、同宿過夜,甚至開始同居生活。
雖然男老師在結婚後長期存在性功能障礙,但他從未尋求過醫療院所的治療。然而,妻子卻在某天發現男老師在醫院注射男性荷爾蒙的用藥紀錄,且在這段時間內,兩人並未發生性行為,這也印證了男老師和女同學確實有同居、同宿過夜的事實。
▼妻子認為男老師是為了與女同學發生性行為,才去注射男性荷爾蒙。(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對此,男老師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是因為攝護腺肥大問題,根據醫囑補充男性荷爾蒙,並非為了與女同學發生性行為才接受治療。此外,女同學則表示,由於男老師宣稱自己已離婚,且獨自居住於高雄,因此女同學才誤以為男老師單身。兩人只有單獨吃飯、逛街、牽手,被視為小三讓她感到非常痛苦,也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之一。
▼女同學辯稱自己不知道男老師已婚,被誤會是小三讓她十分痛苦。(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橋頭地院審理時,法官根據妻子提出的兩人逛街、出遊照片,及老師住處的女性用品等相關事證,認定兩人已進展至親密接觸關係,且女同學也知道老師早有家室。兩人嚴重破壞妻子的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損害其配偶權,因此判兩人應共同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翻攝自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