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房東謊稱女房客卡到陰,先帶女方到廟裡拜拜,再將她帶回住處邊喝酒邊拔罐治療,並趁對方喝醉時性侵得逞。男房東一審遭判3年6個月,不服上訴後,二審判決也出爐了。
判決書指出,女房客亮亮(化名)凌晨下班後約早上7點到家,在門口遇到蔡姓男房東,並向她表示「感覺妳怪怪的,好像卡到陰」,隨後將她帶至鳳山一間廟宇拜拜,接著又說要幫亮亮拔罐、針灸,由於房東住處就在亮亮住家斜對面,她沒有多疑就答應了。
亮亮表示,拔罐完以後,房東又說要喝兩杯,但她上班時已有喝酒,加上自己酒量不好便拒絕,但房東仍要她喝,最後她不勝酒力倒在房東住處,直到下午2點亮亮醒來後,發現自己衣衫不整,房東全身都沒有穿衣服還戴著保險套,她才以遛狗為藉口跑回自己房間,並打電話給朋友求救。
亮亮愈想愈不對勁,報案後警方採擷相關檢體,送往刑事局與房東唾液檢體進行比對,均檢出與房東相符之男性Y染色體,全案由高雄婦幼警察隊報請高雄地檢偵查起訴。
蔡姓房東喊冤,雙方是合意性交,是亮亮主動靠近索要,過程中也沒有不愉快,但高雄地院認為,房東傳訊息給亮亮「亮亮,世界上哪有人用一半的啊?」、「我X很小隻?」、「我愛妳怎辦?」、「亮亮,為什麼X一半就走了」、「您真的很傷人」、「香噴噴的」、「您沒有婦女病?」、「我的仙女」、「宇宙超級無敵霹靂大美女」等,全遭亮亮已讀不回,可見她不願再與房東聯繫,對房東表現出一定程度反感,認為房東之詞完全是在推卸責任。
高雄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蔡姓房東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上訴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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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