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屏東九如鄉,發生廖姓男子跟太太偷剪電纜線,被七名蝦農活活打死,如今判決出瀘,涉案七個人因為認罪跟家屬達成協商,法官依義憤傷害致人於死罪,處一年2個月至兩年不等徒刑,並宣告緩刑兩年,一聽到不用被關,當時幫忙逮人的村長,鬆了一口氣,屏東縣里港鄉潮厝村長李明財:「他們大家也想說沒事情就好了,也要回歸正常的生活,事情就發生了,很感謝(法官)給我們機會,給大家可以正常生活工作,大家也是要養家餬口,才會這樣子啦。」
村長無奈的說,小偷剪斷電纜,賣幾百幾千元,卻可能害蝦農家破人亡,其他蝦農聽到判決,表示警方保護不了他們,蝦農才會自力救濟,因此發生憾事,泰國蝦農許先生(非當事蝦農):「因為他是吸毒的,抓進去沒多久出來,他繼續剪繼續偷,當然會去抓啊,因為這下去是損失慘重,當然會想要去參與,去修理他一下。」
蝦農說,竊賊趁半夜偷剪電纜線,2小時整池的蝦就死亡,損失至少數十萬到百萬,一群人才氣得動用私刑,只是在屏東動用私刑打死小偷,並不是第一起,九如鄉七名蝦農打死偷剪電纜線的小偷,宣告緩刑,而在高樹鄉六年前一名蕉農,打死偷蕉賊,最後被依妨害自由致人於死罪,判刑三年定讞,已經入監服刑,一樣是動用私刑捍衛自己財產,結果卻是兩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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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