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時許巷子歐麻麻,只見一名女子緩步走走走,沒想到下一秒毫無停頓,直接往眼前機車「撞」,接連3台機車全倒,連女子也差點摔了一跤,但她沒有「停留」,而是直接走人,難道是想要「落跑嗎?」。
遭撞的摩托車,倒地之後摩出傷痕,不只車側車殼,包括車頭也有刮傷,車主氣噗噗報警追人,事隔2天終於真相大白。
撞車女子梁小姐:「警察通知我說,我那天是不是有撞到別人的摩托車,我說對我有。」撞到車的女子就是她,是一名視障者,因為罹患先天性黃斑部視網膜色素病變,晚上又有夜盲症,等於事發當下根本看不見,說自己也被嚇了一跳,但他也點出「撞車關鍵」。
記者:「我們重回事發地點就在淡江大學一旁北新路的巷弄內,而當時女子撞到機車的位置,就在這不過仔細看地板上劃設紅線,也因此女子質疑是車主違規在先。」
撞車女子梁小姐:「你明明知道這裡不能停,你還一錯再錯,因為他自己也承認了,他被開了3次的罰單。」鏡頭前壓抑不住情緒,直呼對方違規在先還態度強硬,女子不是不願賠償,而是無法接受,這刮傷車損的部分,索賠價格喊到上萬元。
撞車女子梁小姐:「你可以要求我賠償一半,可是你不可以叫我全額賠,因為本來就是,他先違停在先。」
雙方曾在警局調解,但賠償金喬不攏,導致破局收場,以法規來看,女子把車撞倒是事實,雖然有賠償責任,但車主也有違規,私下調解比例談不攏,最終恐怕只能由法官來定奪。
針對車主違停,警方已經舉發開發,後續雙方賠償責任問題,會再透過公所調解,畢竟上萬賠償不是小數目,而截稿前求證車主,則是婉拒不接採訪。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