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年輕女性日前和朋友約定一同用餐並喝酒,晚餐結束後女子決定獨自搭乘Uber返回家中,卻不慎在下車後醉倒路邊,而一名越南籍阮姓移工騎車經過時,恰好看到了這一幕,竟起了不該有的念頭,將女子帶到附近的國宅公廁內實施性侵,對此,台北地院也於近期做出判決。
▼女子和朋友聚餐喝醉。(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2月13日凌晨,女子在新北三重與友人用餐後,獨自搭乘Uber返回台北住處。由於她酒醉不醒人事,下車後就倒在路邊。凌晨3時左右,越南籍移工阮男騎著腳踏車經過,注意到女子的容貌後,竟然將她抬到附近的國宅公廁內,隨後對她進行性侵,而後女子驚覺呼叫,阮姓移工這才停手,並離開公廁。
女子事後報警處理,並表示阮男還偷走了她的財物和證件,警方展開調查,最終找到了涉案的阮男,他在接受訊問時承認了性侵的事實,但否認竊取女子的財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阮男是一名逾期居留的移工,考慮到被告在本案發生前並無法院確定的犯罪紀錄,並參考台灣高等法院提供的被告先前案件紀錄,可見其個人行為尚屬可接受。
然而法院指出,阮男與女子並不相識,且在路邊發現他人因酒醉而處於無法清醒的狀態,卻利用對方無法抗拒的情況,進行乘機性交的行為,顯示阮男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不予尊重,阮男的行為不僅給被害人帶來精神和身體上的痛苦,還對社會治安造成相當大的威脅,因此應予譴責。
▼台北地院對此案做出判決。(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此外,雖然阮男在審理時坦認了自己的罪行,顯示出一定的悔意,但他並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取得她的諒解,綜合考慮被告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以及對被害人造成的危害程度,再加上阮男聲稱高中畢業,目前無固定職業,生活依賴越南的家人匯款,未婚,越南時與父母同住,現在則暫時寄居在友人家中,經濟狀況等因素,依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至於竊盜部分因證據不足無罪。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動作,請勿模仿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