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女友的李姓男子,犯案後表示後悔,其實在意外發生之前,他與女友同居,兩人感情穩定,李媽媽把邱姓女子當成媳婦看待,一家人期待新生命的誕生,意外前一天,李姓男子還曾陪女友去產檢,沒想到隔天就親手打死女友,因為邱姓女子的傷勢多集中在四肢,律師認為,然殺人是事實,但動機到底是蓄意或過失,還有討論空間。
打死女友的李姓男子,平時與媽媽同住平房內,七月加入新成員,女友搬來展開同居生活,一家人相處融洽,鄰居說李姓男子個性老實,看不出來會打女人。鄰居:「嚇一大跳,想說怎麼可能(打死女友),我也是想說不可能,算是很乖的小孩也很有禮貌,遇到他都會打招呼。」邱姓女子搬進李家後,李媽媽也把她當媳婦看待,一家人期待小生命的誕生,意外發生前一天,李姓男子還帶女友去產檢,遺憾的是隔天兩人就起口角,李姓男子親手打死女友,也導致腹中胎兒失去心跳,讓他相當後悔。
委任律師林俞妙:「被告被押起來的時候,他還一直問她(媽媽),我的孩子呢?充滿了後悔,去跟媽媽道歉,說他要娶這個女孩子。」他是李姓男子的委任律師林俞妙,從檢察官轉換跑道,他用自己的辦案經驗及多次和李姓男子深談,他認為雖然殺人是事實,但蓄意殺人和過失致死,兩者的動機天差地別。委任律師林俞妙:「被告是真的有要蓄意殺死被害人的話,他應該會打要害。」
起訴書寫著雙方返回住處後,李姓男子與邱姓女子發生爭執,持屋內木棍朝她四肢猛烈毆打,造成四肢多處大面積挫傷及皮下出血,就是因為李姓男子只打四肢,加上他的供詞,讓律師認為案子還有討論的空間,拿出李姓男子被退回的信,這是他在看守所提筆寫信向女友家人懺悔反省,只是再多的後悔與遺憾都無法彌補 ,已經鑄下的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