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圖/Google Map)
苗栗縣有一名48歲的男子徐放敬,在3年前謊稱自己是法力高超的
法師,騙17歲的少女可以用符咒消災解厄,還以「共修早登仙果」為由,
性侵少女高達19次,害對方因此懷了個肚中孩,而且連少女的同儕都不放過,誘騙3人共修除「劫」性侵得逞7次,最後被台中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10年4個月定讞。
根據檢方調查顯示,徐男在這次性侵案之前就曾涉入毒品及妨害自由等案件,多年前在少女的父親介紹之下到宮廟服務。徐男在宮廟服務的時候認識了受害少女,不料他竟起了色心,誆稱自己是個法師,以教導少女「畫符」、「扛轎」等宗教儀式,讓少女誤認徐男法力高強,頻頻遭徐男哄騙,自102年5月5日起性侵得逞19次,害少女因此懷孕,徐男還唆使她離家生子,直到少女的父親發現後才報警處理。
除此之外,少女曾經帶自己的同學到廟裡拜拜,沒想到徐男竟以
前世因果等理由聲稱自己夢到同學有個「劫」,若不把那個「劫」給消除的話可能會被拐賣到妓女戶,還天馬行空地誆稱自己是少女和同學兩人的前世情人,如果進行3人共修就可以消災解厄,並藉此荒唐的理由性侵同學7次。
在少女的父親發現徐男變態的行徑並報警移送法辦後,法院認為徐男裝神弄鬼誘騙少女,還唆使少女離家產子,嚴重傷害了少女的身心,在法庭上還不斷辯稱會共修是你情我願,因為「她們覺得我很風趣」,騙她們共修就可以在過世後活到三清道祖身邊。最後,法院依強制性交、略誘等罪判刑10年4個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