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想開特斯拉,在網路上有平台專門開放民眾來租借,不過有消防員不只是利用平台來賺外快,他們還涉嫌將專門用來租賃的特斯拉,放在分隊裡頭充電。」
投訴民眾:「和幹部一起投資,買3台還4台特斯拉,跟外面租車業者合作租給一般民眾,做共享汽車的生意。」跟上電動車趨勢,消防員斜槓腦筋動很快,卻是把公家用電用好用滿,小隊長和隊員陸續買了4輛特斯拉,卻只租了分隊1個車位,私接充電樁輪流充電,再把充飽電的特斯拉出租牟利。
投訴民眾:「用公家的電做自己生意,連民眾取車都去消防隊取,我是沒有看過這麼離譜的。」
記者:「中和分隊2名消防員被送辦,不過他們辯稱因為停車有繳停車費,所以並不是竊電。」
對此新北消防局指出,接獲檢舉後行政調查屬實,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對承租車位的小隊長及隊員,分別祭出1大過1小過,調整單位。
律師包盛顥:「違規接電或是擅自以不當的手法去取得公家機關的電力,都有可能涉犯刑法第320條的竊電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特斯拉車主林先生:「如果調最高安培數在充的話,通常是6到8個小時(充飽電),然後折合電費大概是200元上下。」以社區停車場為例,充電樁連接自家電表,充飽電一次大約200元。
2名消防隊員涉嫌長期竊電,金額相當可觀,租車賺錢,捨不得花充電成本,公器私用,敗在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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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