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人夫劈腿3名女子,直到妻子在電腦驚見丈夫與3名女子的鹹濕對話、才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法官最終認定3人均侵害正宮配偶權,判決必須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顯示,該人夫與妻子結婚2年多,兩人育有1子。不料,妻子去年使用電腦時,發現老公同時劈腿3名女子,還互傳鹹濕對話、自慰影片,氣得她一狀告上法院,分別對3人求償80萬、80萬及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對此,其中兩名女子聲稱,不知道男方已婚,另一名女子則表示,知道對方已婚,但兩人只是一般朋友關係,沒有任何親密行為。
不過,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其一女子早在分手前就知道該男已婚,仍傳送不少鹹濕對話,包括「對公公真的很迷戀」、「你越粗魯我就越喜歡」、「今天好熱喔,不過我現在心裡只有你而已」。
其餘兩女,其中一人的雙方對話中也顯示,兩人在討論孩子補助時,女方也曾建議「你孩子有報嗎,有報的話,那個網址填一填,你老婆會有多一份收入」,可見女方知道該男已有配偶;另外一人,對話中也顯示2人有發生關係,逾越一般朋友關係。
最終法官考量3人職業收入、教育程度、侵害程度,日前分別判處3名女子應賠償正宮30萬、30萬及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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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