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太平山翻車事故,第一時間抵達車輛,紀錄下當時,遊覽車雙黃燈閃個不停,而檢方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後發現,事故不排除跟人為操作有重大關連。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郭欣怡:「我們剛才看是因為煞車燈後面都一直有亮,長期有煞車,是懷疑就是可能煞車使用不當的過猛。」檢方更查出車輛從20公里加速到4、50公里,至少失速2、3個彎道以上翻車,其他資深遊覽車司機都懷疑恐怕是司機打檔不當。
王姓資深遊覽車司機:「他低速不是用2檔、3檔,他搞不好用3檔、4檔,那你重力加速度啊,那個時候你再換檔已經來不及了。」以自身開遊覽車20多年經驗判斷,大車行經蜿蜒山區下坡路段時,都會使用低速檔靠引擎煞車輔助,猛踩腳煞車只會讓引擎氣壓漏氣,導致煞車失靈。
黃姓資深遊覽車司機:「這個是用氣的,氣踩完了沒氣了,你看我踩一下就降了,降到後面它到紅線的時候,你這個煞車就不行了,這邊有氣表,就沒有煞車,煞不住就滑出去,一般我們是先用降檔,如果還是太快,我們再用引擎煞車,盡量少用腳煞車。」而最後會翻向右側山壁,有被懷疑是因為駕駛座位在左側,是自保的本能反應。
監理站人員:「忠原公司他們在今年9月份有辦一次教育訓練,但這位駕駛人(郭姓駕駛)也沒有到。」肇事郭姓駕駛從92年3月領有職業駕照至今,已經開遊覽車超過20年,但根據監理站調查,這次行前並沒有參加教育訓練,懷疑可能是因為山路經驗不足,遇到狀況即時反應能力又不足,才會釀成嚴重意外。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