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路上流傳一段不雅影片,內容是多名男子在台中麗寶樂園的馬拉灣做出露骨動作,引發譁然。對此,警方查出拍攝影片及PO文的萬姓男子,萬男說法也曝光。
日前有網友在社群平台X發文表示,「9月2日去三溫暖,還去了馬拉灣,一群色色的人出遊,在巴士及樂園就玩開來囉!」並附上影片,畫面中可以看到多名男子做出猥褻動作,尺度大開,地點包括馬拉灣漂漂河、巴士車、淋浴間。
對此,麗寶樂園回應,指男子在漂漂河嘻鬧,未涉及公然猥褻,至於影片中的限制級行為地點疑似就在淋浴間,業者也無可奈何,表示無法裝設監視器勸導。
大甲警分局表示,巴士、淋浴間並非公開場所,男子行為不構成公然猥褻,但在網路公開分享影片非供特定人士觀看,一般人都可以看到,已涉刑法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將追查發布者依法偵辦。
另外,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大甲警分局循線查出PO文及拍攝影片的是1名來自桃園的36歲萬姓男子,據了解,萬男供稱與該群被拍攝者並不認識,大家是從網路相約,再一起到麗寶樂園遊玩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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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麗寶樂園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