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蘇偉碩不服遭高雄榮民總醫院多次記過以及考績丁等並免職,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敗訴,經上訴,二審昨(19日)仍認定榮總處分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蘇偉碩原本是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分院精神科師醫師,他已在民國109年7月1日辭職生效。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分院對他作成多項懲處,包含蘇男於108年8月間在網路媒體散發不實文章妄控該院長官霸凌,造成大眾輿論對該院偏頗的認知,聲譽損害難以回復,因此記過1次。
還有,院方認為蘇男霸凌精神科病房前護理長,行為不檢,有損公務員形象,記申誡1次;院方認定他108年考績年度內,平時考核的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已達2大過,年終考績列丁等並依法應予免職。蘇偉碩不服這些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
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蘇偉碩臉書發表的內容非屬真實,顯已造成大眾輿論對該院偏頗的認知,損及院方聲譽,另外關於霸凌護理師的行為,院方懲處於法並無違誤,判決蘇敗訴。蘇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駁回確定。
此外,蘇偉碩另案提起訴訟求償,一審以移文單的內容並未改變他公務員身分及其職等,不具行政處分性質,認為此部分及併為請求損害賠償為不合法,而判決駁回;二審今天認為,有適用法規不當的違誤,因此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封面圖/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