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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偷情跑不掉!行車記錄器錄下「鹹溼對話」成鐵證

2016/10/13 15:00 字級:
人夫偷情跑不掉!行車記錄器錄下「鹹溼對話」成鐵證
​●新北地檢署(圖/Google Map)

現代人喜歡用「行車記錄器」自保,但是可能沒想到,自保的工具也成了外遇的鐵證!新北市一位已婚的陳姓男子和林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去年8月陳男的妻子從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發現兩人「鹹溼對話」,氣得怒告通姦,但一開始檢方認為單憑聲音,無法證明他們有發生關係,因此採不起訴,但陳妻不甘心,拿出更多證據聲請再議,這才讓檢方將兩人依通姦罪起訴。

2009年37歲的陳男到家具店上班,因而認識43歲的離婚林姓女同事,兩人平時工作相處融洽,漸漸地日久生情,遂而發展出婚外情。陳男的妻子原本一直被蒙在鼓裡。直到去年8月,陳妻覺得自家轎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有異狀,因此拆下檢查,沒想到意外揭開老公外遇的事實。

據了解,當時陳妻從行車記錄器中發現老公開車去換輪胎的時候,竟然載著林女一同前往,誇張的是,兩人不但在車上討論「下體異味」的問題,甚至還有女聲嬌嗔地說「不要再弄了溼答答了啦!」等不堪入耳的話,而陳男同樣也用低俗的話語回應,讓陳妻氣得火冒三丈,直接質問老公「你跟她多久做一次?」、「去哪裡做?」,並且也同步傳簡訊質問林女「你是我先生工作的好夥伴?是床上的好夥伴吧!」

而陳男向妻子坦承兩人的「姦情」從102年8月開始到去年7月,以每周一次的頻率,和林女相約在三峽的摩鐵嘿咻。而林女也沒有反駁,僅表示「世間有些事是命運的安排,有誰希望這樣,我從來不想影響妳的家庭,沒要他離婚」,陳妻憤而怒告兩人通姦。

偵訊時,陳男和林女兩人接否認偷情,還異口同聲表示,行車記錄器裡的聲音並非兩人,而新北地檢署一開始以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有通姦行為,因此採不起訴處分,但陳妻無法苟同這樣的結果,聲請再議,新北地檢署續查後認為,從行車紀錄器錄下的鹹濕對話,以及林女回覆訊息的內容斷定,林女知道陳男已婚,且2人也發生性行為,因此改依通姦罪起訴2人。

許多網友都表示「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原來是抓姦神器?」、「他能保護你,也能揭發你!」、「花心男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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