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教韓文的老師應朋友邀約,與另三名韓國人聚會,一行人喝了非常多酒,卻在會後被其中一名禿頭男性送往旅館,並侵犯得逞。而禿頭男在一審時,遭法官判4年有期徒刑,並在服刑後驅逐出境,但他不服判決上訴至高院,日前高院判決出爐了。
判決書指出,2018年12月某日晚間,小美(化名)受友人邀約前往餐廳與另3名韓國男人崔男、金男、李男用餐喝酒,大約在晚間10點左右,一行人又前往居酒屋續攤喝燒酒,小美因為喝了10多杯啤酒混燒酒,因不勝酒力而呈現茫醉狀態,崔男便順勢扶起小美,和她一同搭乘計程車離開。
沒想到,崔男竟直接將小美帶往旅館,但因為小美喝醉無法行走,他便以手環抱的方式將小美攙扶進房,並利用小美因酒醉呈現意識不清,而陷無法抗拒的情況下,趁機對小美下手並得逞,一直到小美因為疼痛而驚醒,見狀立刻喝叱崔男「你在幹什麼」,並將其雙腿夾緊推開以示反抗。不料,崔男見小美已清醒,竟不停手還將犯行提升為強制性交並得逞,小美在離開旅館後,因不甘受辱,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崔男承認有與小美吃飯喝酒、搭計程車、一起住旅館,但否認有強制性交的行為,稱兩人在進入旅館後便直接睡覺,一直到小美醒來,兩人才發生親密行為,且崔男表示自己無法勃起,是小美主動兩人才會發生親密行為,並無違背小美意願。
而小美則指出,她與崔男是第一次見面,「他禿頭、身高約175至180公分、粗眉,我覺得他長得很噁心」。她也提到,自己喝得很醉,不清楚自己是什麼時候離開,在事後問起朋友才知道,當她說她想回家時,崔男自告奮勇送她,之後在路邊攔下計程車,還將她帶往旅館。而她在凌晨4點清醒時,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且對方完全沒穿衣服,發覺不對勁便馬上反抗,但卻被以更大的力道壓制。而事後她因為找不到自己的包包,只能與崔男繼續獨處7小時。
小美解釋,她之所以沒和旅館人員求救是因為「覺得很丟臉」;沒有立刻報案是因為,當天晚上小美還要上韓文課,因為必須準備課程,才沒有前往警局報案,後來在友人、律師朋友及妹妹的建議下前往報警。
而台北地院在偵查後發現,小美所說的均有旅館監視器畫面為佐證,足以顯是因酒醉而意識不清、無法行走的狀態,再加上驗傷單及其他人證詞,認為崔男所說不可採信,認定他以乘機性交、強制性交之犯行對小美下手。
台北地院在一審時,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並在處刑完畢後驅逐出境。而崔男不滿刑責,上訴至高院,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高院認為一審時的量刑妥適,於13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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