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妹借住男友朋友家 她吃藥熟睡竟遭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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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女子借住男友的陳姓友人家,在服用安眠藥昏睡後,竟遭陳男性侵得逞,女子起床後驚覺不對勁,質問對方後,陳男才坦言犯案,女子也怒而告上法院。

▼女子借住在男友朋友家。(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4月21日,陳男於凌晨4時,發現朋友的女友因為服用安眠藥而熟睡,因此認為有機可趁,竟伸出狼爪,對女子性侵得逞。而後受害者中午起床時,察覺到自己的身體有異狀,立即質問陳男是否有做出對不起她的事,在女子的質問下,陳男也坦言犯案,被害人也立即報警處理。

▼女子起床驚覺身體不對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審時,台中地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1年8月有期徒刑,陳男上訴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認為,陳男先前因為公共危險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而陳男也於2021年6月12日執行完畢,隨後又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本案,已構成累犯。

雖然陳男本次犯案和先前的案件罪名、性質不同,因此難以認定陳男個性惡劣,台中高分院在審酌原審量刑時,已將陳男的前科列為科刑審酌事由,為免重複評價,認並無再依累犯規定予以加重其刑的必要。

台中高分院也指出,陳男在這個案子中犯下的罪行,根據法律規定的刑罰是3年以上,不超過10年的有期徒刑,而原審判決經過刑法第59條的規定酌減後,判處被告1年8個月的有期徒刑,這已經是一個相對較輕的刑罰,沒有特別嚴重的情節。

▼台中高分院駁回陳男的上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男提起上訴,稱原審法院沒有考慮他的家庭狀況,其中包括他的配偶因生產而變成植物人,因此請求法院減輕刑罰,但台中高分院審酌後,認為即使再考慮被告的家庭情況,也不會改變原審判決的刑罰,因此駁回陳男的上訴。本案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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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 法院 上訴 台中高分院 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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