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貼公告的是一名44歲許姓女子,在網路上認識26歲的郭姓外送員,立刻墜入愛河,雙方展開交往,但女方不滿在生日當天男友原本說好要陪她一天,卻臨時說要跑外送、放鴿子,前往對方的住處找人又被拒於門外,心一橫,乾脆製作公告貼在男友所住社區的佈告欄,還塞在住戶的信箱裡。
社區警衛:「男方的樓梯,電梯內也貼,各樓層那邊都有貼。」社區警衛印象深刻,因為大約在6月底,社區佈告欄突然出現這張公告,他也不明白女子到底怎麼偷溜進去,但已經讓其他住戶議論紛紛。
社區其他住戶:「會覺得很害怕啊,會覺得這種東西,為什麼要貼在公告上,騙女生的這種男生也不太OK,會懷疑(公告)的真實性。」不管真的假的,這公告一貼出來,男子看到上面印有他的姓名及照片,決定報警提告,女子也被依加重誹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
律師李育昇:「散布的內容包含被害人的姓名、照片及社區的地址,已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如果情節重大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罰金。」男女之間感情糾紛,選擇用激烈方式報復,最後還是兩敗俱傷收場,誰都不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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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