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蔣姓紙雕師,2021年底因沒戴口罩進超商遭店員勸導,心生不滿持刀刺死蔡姓超商店員,桃園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死刑,如今高等法院13日開延押庭,蔣在還押看守所途中表示「希望維持死刑」。
41歲的蔣姓紙雕師在2021年11月21日凌晨至桃園龜山一家超商購物,當時他並未配戴口罩,被29歲的蔡姓店員勸導,蔣男返家配戴口罩後,返回超商結帳將口罩甩向蔡男,最後甚至回家變裝,於凌晨再度返回持利器刺殺蔡男12刀。
根據超商監視器畫面顯示,死者蔡男當時被蔣男從店內追到店外,經過的民眾趕緊報警,蔣男當場被逮。蔣男事後聲稱受精神疾病困擾「感覺不到自己殺人」,自己看了監視器才知道自己殺人,不過事後被證實並不屬於列管病人,僅有就醫紀錄。
蔣嫌過去出庭,面對法官詢問時當庭認罪,承認自己殺人,願意殺人償命,接受死審判。然而蔣嫌也表示,案發過程他完全記不得,甚至至今還想不起死者的臉,也無法理解自己為何會殺人。對於受害家屬,蔣嫌表示很對不起對方,解釋應該是「當時吃藥吃茫了」。
然而蔣嫌辯護律師根據刑法第19條第1項(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進行無罪答辯,並要求讓蔣嫌做精神鑑定。另外蔣嫌在案後仍留在現場,應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並請求再度勘驗影片,查看蔣嫌當下是否有故意朝致命部位攻擊意圖。
而死者的姊姊出庭時則透露,雙親至今仍走不出喪子之痛,並且一家人都無法感受到蔣嫌的悔意,從來都沒有主動向他們道過歉,都要「別人要求」才肯道歉,並且事後也無做出任何賠償,希望法官仍舊維持死刑的判決。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高院送精神鑑定後,一、二審結果有落差,檢方聲請傳喚開藥的身心科醫師作證,但有無傳喚必要,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如今羈押即將期滿,高院13日開延押庭,蔣在還押看守所途中表示「希望維持死刑」。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
02-2599-4259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
02-2230-8830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