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人妻因發生子宮外孕問題,就醫後間接讓老公得知她外遇的事情,且小王還曾擔任兩人婚禮的禮賓人員,讓這名人夫氣炸離婚,並向小王求償100萬,近期判決出爐了。
判決書指出,屏東一對夫妻在2016年結婚,沒想到人妻小美(化名)在2021年9月凌晨,與小王在汽車旅館發生1次親密行為。後來小美因子宮外孕問題就醫,這時人夫小明(化名)才得知妻子外遇,間接造成兩人在2023年3月離婚。小明透露,讓妻子出軌的人他也認識,甚至在兩人結婚時,還曾擔任禮賓人員,讓他氣炸求償100萬台幣。
對此小王稱,小明與小美夫妻感情早已冷淡,且還出現破綻,指出自己雖然在小美還是人妻時,與她發生親密關係,但情節並不重大,認為求償100萬元,金額實在太高,應15萬元以內較為適當。
而屏東地院在偵查後認為,婚姻關係中,本來就不能容許他人破壞,而小王的行為讓本就岌岌可危的婚姻,變得更加難以維持,甚至導致離婚,且與人妻發生婚外情,也已逾越社會一般所能容忍的範圍。考量雙方身分、資力、加害程度等情形,判決小王需賠償小明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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