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子當街爭執,警方到場,要求雙方出示身分證,對方卻不配合,還把警用小電腦拍掉。
員警vs.控遭警性騷女老師:「你幹什麼,你不要碰我,你有X啊,你為什麼要碰我?」
員警認為女子,涉嫌侮辱公務員,依現行犯進行壓制,而過程中,她卻認為遭性騷擾。
控遭警性騷女老師許小姐:「後空翻以後,然後他坐在我的身上,我裙子掀起來,還將我反手銬。」
這名女子自稱是北市國中小學的女老師,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後來去醫院驗傷,發現頭部瘀血,全身也都有擦挫傷,甚至留下陰影。
控遭警性騷女老師許小姐:「性騷擾我身心受創非常嚴重,我連進去便利商店我都有困難,我看到便利商店人很多,我覺得很可怕不敢走進去。」
事發在台北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女老師當時帶著媽媽,要去買家具,兩人卻發生爭執,隔壁知名米粉湯店員,聽到趕緊報案。
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所長陳奕鈞:「女兒大聲辱罵母親的情形,警方到場請女兒出示證件,供警方查證,不但拒不提供且情緒失控,又出言辱罵員警,警方當場將其逮捕。」
最後女老師遭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確定,老師雖然繳了2萬依舊不服判決,認為警方執法過當心理不舒服。
但員警接獲報案,依法可以進行盤查,民眾如果拒絕,恐怕會觸犯社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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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