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路起步走,先是一台機車前方轉彎騎過,但現在人都走到斑馬線上,下一秒又來機車,這回直接從前方近距離穿過去,就連小狗也嚇到一臉問號,轉頭看看主人就像在問,是行人地獄又上演嗎?
當事人吳小姐:「我也是等紅燈右轉的機車通過之後才過路口,然後又遇到這台完全沒有要禮讓的機車,我就把我的狗拉住了。」事發就在新北市汐止明峰街上,周圍是學區住宅區,行人相當多,這回行人地獄卻被自己碰上,明顯距離不足三個枕木紋,但民眾拿著畫面向警方檢舉,結果卻不予舉發,理由是無法判定車輛與行人距離。
當事人吳小姐:「照片和影片都很清楚,是行人在穿越路口中,也有清楚的車牌,有腳的照片,手提袋的照片給警方,但警方那邊卻回覆,也是沒辦法證明車輛跟行人距離。」對此警方回應,再次確認機車構成未禮讓行人,將補送件舉發。
只是未禮讓行人加重罰款,轎車3600元,機車1200元,駕駛人切記,別為了一時要過去,卻跟荷包過不去,無論駕駛還是行人,上路就是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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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