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20日上午一間便利商店發生警民衝突事件,一名28歲身材壯碩的朱姓男子,在店內大鬧,警方獲報後到場關切,朱姓男子情緒失控,不停毆打兩名員警的頸部及頭部,最後慘遭員警持警棍抽打壓制,只是員警在制伏朱男的過程持警棍毆打,遭質疑「執法過當」,並被依執行職務過當行為記過2次,警政署表示,針對執法爭議,已交由桃園市警局調查依權責予以行政處分,並函請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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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懲處消息曝光後,許多網友氣憤不已,紛紛湧入「NPA署長室」臉書留言「支持基層員警!請維護警察尊嚴!」、「為什麼要用記過的方式處分警察?」,更有民眾喊話希望警界高層要悍衛自己基層同仁的尊嚴。
對此,警政署表示,為保護被害店家及在場民眾安全,確有使用機械的合理動機,惟如使用警械事由不存在時,即應停止警械使用,執勤過程應兼顧安全、必要性及比例原則,並指出將持續透過各種講習、教育訓練,強化員警執勤態度與技巧,兼顧維護社會安全與保障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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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整起案件,朱姓男子20日上午,疑似因為買不到心儀產品,而在超商搗亂,員警到場後,朱姓男子情緒失控,不停毆打兩名員警,更做出如電影主角浩克一樣的姿勢,大聲怒吼,最後遭多名警力制伏,才結束這場鬧劇,朱男送辦後深感後悔,後續以五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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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