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位民眾開車載朋友到台東玩,經過一處彎道時,對向突然衝出一輛自小客,他還來不及反應,兩車車頭猛烈對撞,對方車上二重傷一輕傷,被撞的自小客駕駛和朋友也受傷,
被撞的駕駛還忍痛下車搶救對方車上人員,沒想到事後被對方告過失傷害,讓他生氣又委曲。
投訴民眾開車載朋友到台東玩,下午三點多視線良好,但是就在這處彎道,突然間一輛黑車脫離車道,朝他迎面衝來二車正面對撞,天旋地轉行車記綠瞬間中斷,對撞的二車車頭全毀,投訴民眾爬出車外,聽到對方喊救命連忙趕去救人,對方駕駛是十九歲的女大專生,車上同學一個腿部骨折,一個成了植物人,而投訴人手指和膝蓋骨裂,朋友腰部受傷,事後撞人的駕駛還提告他過失傷害。
遭撞駕駛:「我有問警察她是怎麼開的,警察說這種筆錄的東西,他沒有辦法透露,(她有酒駕嗎),測了是沒有,(他沒有求償就是只有告,就告你過失傷害就是了),是」。
其他民眾:「明明就我是對的他是錯的,這樣突然被告就是很離譜啊」。
其他民眾:「因為他是被撞的那個人,真的要告也是他告別人,怎麼是別人告他」。
而發生車禍的地點,就在台東的松江路上,這裏是處彎道,投訴民眾行駛時,根本看不到對方的車輛,等到對方的車脫出車道,朝他衝過來,到撞上他只有二秒鐘的時間,根本反應不及。
遭撞駕駛:「轉彎處她突然衝出來,跨越雙黃線撞上的,根本你來不及反應啊,因為轉彎處就衝出一台車,這是你沒辦法反應的,這已經是當下錯不錯愕的問題」。
警方的事故初判認為,對方車輛要負全責,投訴民眾這方沒有肇責,但是因為雙方互告過失傷害,全案走上司法程序,雖然沒肇責,但是官司的結果還讓他擔心。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