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苗栗開養生館的老闆娘,去年與來店消費的人夫發生婚外情,之後遭到從男方電腦發現不倫證據的元配勸分手,但老闆娘卻反嗆「兩人是真愛」而惹怒對方,遭提告求償100萬元。法官審酌後認定老闆娘侵害配偶權,應賠償20萬元。
判決書指出,老闆娘去年5、6月間認識來消費的人夫後與對方交往,其後男方妻子察覺丈夫經常晚上外出,且直到隔天凌晨4、5點才回家又答不出去哪裡,之後再透過丈夫電腦發現老闆娘的裸照、身分證照片,確定丈夫有外遇。
起初,元配致電老闆娘希望她能趕快收手,然而,老闆娘卻回答「兩人是真愛」,讓元配忍無可忍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對此,老闆娘辯稱男方交往時沒說已婚,又沒說明年齡及真實姓名,當時她基於信任對方沒有多加過問。
老闆娘表示,她是直到男方父親過世,去廟宇替其亡父處理法會事宜時,男方才告知她已婚身分,她當下也表明不願破壞他人家庭,主動提出分手並於去年5月23日正式結束感情。
不過,法官依據元配提供的錄音檔,認定老闆娘與人夫交往時,確實知道男方有配偶,去年9月時還以女友身分與人夫同遊越南,認定其行為足以破壞人夫與其妻子的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判老闆娘應賠償元配精神慰撫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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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養生館老闆娘愛上恩客 嗆元配「我們是真愛」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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