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男子犯下6起恐嚇案被移送法辦。案件經過地院判決後,法官卻在裁判書中寫下,他坦承犯行,相較於其他被告,確屬敢做敢當,光明磊落的男子漢大丈夫,實令人欽佩,不忍對他重判,判處他2年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但也引起外界熱議。對此,新北地院也回應,這是說明量刑區別,不是認同被告的犯罪行為,沒有敬佩、推崇之意。
記者vs.「新莊土地公」陳俊男:「怎麼會還想笑啊。」
自稱新莊土地公,綽號「男哥」的嫌犯,被移送時看不出一絲悔意,他教唆小弟暴力討債,早已不是第一次。尤其在109年幫黃姓前員警到金山丟雞蛋討債,相關人都被判刑,不得易科罰金。
不過其中一名,陳姓共犯被判處2年 還可易科罰金,法官甚至寫下,他「敢做敢當,光明磊落,是男子漢大丈夫,此等血性漢子,實令人欽佩」,判決書曝光民眾怎麼看。
民眾:「不合理啊(怎麼說),就是做錯事就要得到應有懲罰。」
民眾:「犯錯就要依照法律去判刑。」
民眾:「他的同夥判多久的刑,那他應該也要照辦啊,而不是這樣個案處理,我覺得有點縱容,這樣他之後可能還是會繼續犯。」
司改會副執行長李明洳:「我沒有看到之前有什麼樣子的判決是這樣寫沒錯,不過就是這個用語,確實會讓民眾比較有誤解,跟不信任的情況,我們認為應該要謹慎。」
犯下6件恐嚇案的嫌犯承認犯行,被法官說成男子漢大丈夫,對此新北地院回應,這是說明量刑區別,不是認同被告的犯罪行為,沒有敬佩推崇之意,但這樣的用字只怕會讓司法威信打了折扣。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