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一名業務控訴,他上班時把車停在大樓的機械停車位,正準備開門下車時,卻有人沒注意就直接操作按鈕,導致一旁的車格升起,讓他嚇壞了也壓壞他的車門,事後向對方求償,雙方對於賠償金額談不攏,他也決定提出民事訴訟。
車主鄧先生:「當時我人在車上,然後(對方)按下機械車位。」
車輛緩緩倒車停進機械停車格內,車主才關掉大燈準備開門下車,這時另一輛車也開了過來,但對方卻是先搖下車窗按下操作按鈕,導致一旁的車格開始升起。
車主鄧先生vs.大樓管委會:「他是先按才下來,對,很明顯,他先按,對啊,我們都有警示啊。」
發現不對勁對方才趕快下車按下緊急停止,但這下完了,車主左側車門扭曲變形,只能暫時先用膠帶固定,尤其他當時還沒下車,車門壞了被卡在車內,最後才狼狽從副駕駛座爬了出來,讓他心有餘悸。
車主鄧先生:「其實我準備要下車了,結果他就按啟動鈕,隔壁的車位就往上升,門就直接夾住了嘛,當下情況我非常驚恐。」
我們也用動畫還原當時狀況,由於對方是單數號在上層,停車時都需要先按按鈕操作,但當天他沒注意到旁邊的下層位置還有人在車內,這一按下去壓壞車門,後續賠償也談不攏。
車主鄧先生:「他所認識的外廠是報39800元,他跟我講說是不是就按照他的39800元去維修,他只願意賠兩萬五,他現在身上的錢也只夠賠兩萬五,他問我願不願意接受,我說我當然不接受啊。」
而我們實際求證肇事駕駛,他表示事發後都有積極和車主談賠償,但目前雙方還沒有達到共識,車主也決定提出民事訴訟拿回愛車的維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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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