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1)日晚間一名網友指出,她近日開車回家,才剛停放機械車位,沒想到卻發現車體遭受嚴重擠壓,讓她當下很害怕,事後才發現,是一名男子未確認車位內是否有人,就直接操作,男子後來認為修繕費太高了,回覆「我做工的人沒有錢,只願賠3萬元」,對此,警方也回應了。
▼女車主近日使用到機械車位,卻因男子導致車體變形。(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一名屏東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上月5日晚上9點多,開車回到大樓地下室,並把車停好於機械車位,但車門才剛打開,腳準備踏出去時,一名男子突然按下「車位下降」的按鈕,導致車輛當場被擠壓,車體瞬間傾斜,讓她嚇得大叫,男子才趕緊按下停止鈕,並將人從車內拉了出來。
▼紅色自小客車事發當時狀況。(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該名女車主表示,男子起初說光線太暗導致不清楚,但後來又改口說看了但是車內沒人,不過,女車主指出,當車輛熄火,室內燈會自動亮起,直到開門下車燈都會一直亮著,除非下車後關門上鎖,燈才會熄滅,所以對於男子前後說詞反覆,甚至連一句道歉都沒說,只丟下一句「人沒事就好」,她坦言「無法理解騎車按機械車位的想法」。隔日兩人一同到汽車廠商,經估價修理費用為7萬7000元,當時男子表示,自己是做工的,只願意賠3萬元,修繕評估之金額無法接受,便從原廠閃人。
女車主事後回想整件事情來龍去脈,仍認為即便沒有大燈,只要有車倒入機械車位就會發出擾人的警示聲,再者,女車主車輛已經是停好熄火狀態,室內燈已亮起,隔了3秒後,男子才從側方經過車輛正面去操作按鈕,「各種檢討受害者的言詞,你的推託行為真的很不可取,為什麼你連操作機械車位的準則第一條操作車位前,請先查看車內是否有人這點都做不到?如果你無法將心比心,那不論賠償金額,你的車門打開也讓我按一次,然後我賠你3萬你願意嗎?」一字一句中,看得出來女車主怒氣滿滿。
▼男子按下車位下降,害女駕駛差點發生生命危險。(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對此,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東港警分局表示,派出所於5日接獲民眾報案,員警到場發現女車主的轎車於機械車位,遭蘇男未注意車位內狀況隨即操作該車位,造成當時仍在機械車位內的女車主及其所使用之車輛掉落並卡在機械車位中;這起案件屬於民事,現場告知雙方自行協調賠償事宜,若無法達成協議,女車主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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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