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一名海軍與妻子婚後4年,發現對方調職後態度轉淡,察覺有異請人跟蹤,怎料妻子竟與警局內同仁有不正當的男女情誼,綠光罩頂的他心碎提告,向2人求償100萬元,經過法院審理,判決也出爐了。
▼警察妻子偷吃男同事被老公抓包。(示意圖/Unsplash)
來自台東的李男是一名海軍,與張姓女警在2016年結為連理。2020年,妻子轉調至其他分局後,感覺對方態度日漸冷淡, 2021年3月後甚至還拒絕返家睡覺,讓李男察覺有異,因此找來徵信社調查,而他看到照片後就心碎了。
李男發現妻子與同分局同仁一起去墾丁遊玩,並且2人大方擁抱、親吻,氣得向警局投訴,而經過調查,警方認定2人違反「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規定,雙雙給予記過處分,並調動職位,另外,李男也向法院提告,向妻子與小王求償100萬元
▼人妻和小王去墾丁旅遊,雙方擁抱親吻被拍下。(示意圖/Unsplash)
妻子張女駁斥,雖然自己承認與男同事出遊親吻、擁抱,但是這些舉動並不致於於侵害配偶權,坦言目前只想好好照顧家庭。至於小王則辯解,他與張女僅屬一般同事關係,並還原照片實情,表示當天自己與朋友在屏東,晚上就返回工作地點,並非和張女同遊墾丁。
面對被告辯解,法官檢視了分局調查報告,認定張女確實與男同事有逾越朋友的不正當往來,因此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10萬元;此案經上訴進入二審,法官改判張女須賠償20萬元,不過由於張女已賠償10萬元,因此只需再補上剩餘的10萬。
▼法官最終判張女與小王需賠償20萬元。(示意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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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