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年輕混血正妹小琪(化名)回台讀大學,並在2021年接受好友吳男的邀約,到夜店聚會喝酒,不料喝醉醒來發現自己與昨日剛認識的黃男赤裸同床,哭喊好友吳男怎麼沒保護她,直到驗完DNA後大崩潰,因為好友吳男竟也性侵她。
▼正妹起床崩潰。(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案發當時,小琪尚未20歲,她在2021年4月22日,接受當時19歲的好友吳男邀約,到北市忠孝東路1家夜店聚會喝酒,期間又認識黃男等人,小琪雖然還有找1位女性好友作伴,但隔天(23日)凌晨姊妹就先離開了,後來醉醺醺的小琪被吳男和黃男叫車送到黃男朋友家。
小琪酒醒後,發現身旁躺著赤裸裸的黃男,自己也全身光溜溜的,她驚覺事態不妙,便開始慌亂哭叫,同時質問被驚醒的黃男,到底發生什麼事,然後好友吳男為何不見人影、沒有保護她。黃男於是誠實說道凌晨和吳男將小琪送上床後,吳男先溜進房和小琪發生性行為,他等吳男結束後,也進房與小琪滾床,這讓小琪聽完後更崩潰,趕緊到醫院驗傷,果真在體內驗出黃男與吳男的DNA,隨後報警處理。
▼兩人輪流跟小琪滾床。(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吳男與黃男到案之初都否認性侵,更辯稱小琪當時表明願意,但小琪堅稱不可能,因為她並沒有喜歡吳男,且黃男才剛認識,自己怎麼可能輕易答應,怒罵2人趁人之危。
▼小琪表示她和黃男剛認識,不可能輕易答應對方。(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檢方勘驗夜店監視畫面,確認小琪雖然離開時可以自己走路,但是腳步蹣跚,甚至進電梯還要用手扶牆,疑似站不穩,且醉到意識不清,據此將吳男2人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
吳男2人在審理時鬆口認罪,各自允諾賠償40萬元與小琪和解取得原諒,法官指吳男2人犯行均不可取,但已有悔意也都沒前科,尚非極惡之人,應已記取教訓而無再犯之虞,若判處最低法定刑3年徒刑,仍有情輕法重之憾,因此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輕判吳男1年8月徒刑、緩刑2年,黃男判刑1年9月、緩刑3年,2人須分期付清賠款,否則會被撤銷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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