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七旬婦人是名慣竊,常跑去超商偷泡麵、冷凍肉片遭當場逮到,警方到場發現,他身上帶了3百萬,卻伸出第三隻手,一問之下才知道,她把先生的金飾遺物典當3百萬,不先存款反而食髓知味,手癢行竊!
行竊婦人vs.超商店員:「好啦拜託你,我就賠錢給你,(你偷東西,不是賠錢可以解決的)。」
婦人苦苦哀求拜託店員放她一馬,但她已經偷了超商好多次,這回終於被逮到。
行竊婦人vs.超商店員vs.警方:「(竊盜是公訴罪),不好意思真的請你不要,(你都會後悔,為什麼要這樣偷東西)」
店員之前盤點時就多次發現商品都會短少,調閱監視器鎖定這名婦人,發現她都是把商品拿到超商座位區,再偷偷放進自己的隨身手提袋,之前偷了米。婦人這次換換口味,改偷一包泡麵,還有兩盒冷凍豬肉片,總共347元,還以為她是缺錢吃飯才鋌而走險,但警方清查隨身物品,意外發現婦人身上竟然帶著300萬元現金。
行竊婦人vs.警方:「裡面是錢,我先生走了,我把黃金賣掉,要去台灣銀行放,拜託你叫老闆不要告我。」
71歲的黎姓婦人表示當天早上才到銀樓,把丈夫留給她的金飾遺物賣掉,但她第一件事,不是馬上到銀行存錢,反而又跑到超商行竊,警方跟銀樓查證後,趕緊先帶婦人到銀行存錢。
警方:「一個人提在路上走,我就跟她講過。」
身懷百萬卻貪小便宜,總僥倖以為不會被發現,但早就被店員看在眼裡,這回遭逮,原想花錢了事,一時貪念這下讓她知道沒那麼簡單。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