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桃園八德分局一名姜姓員警追逐一台可疑車輛,結果經過鶯桃路巷口撞擊一名楊姓女騎士,她因此癱瘓無法自理生活,全由父母照料,法院依過失重傷害罪盼員警5個月徒刑,家屬再提國賠,民事庭裁定應給付被害人491萬,家屬各32萬,總共555萬。
▼女騎士遭警車撞擊。(圖/東森新聞)
警車鳴笛追逐前方黑色轎車,結果卻在路口撞擊楊姓女騎士,她當場彈飛,連滾好幾圈,傷勢相當嚴重,送醫搶救後,雖撿回一條命,但生活完全無法自理,家屬提出過失重傷害告訴,員警被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家屬再提國賠,民事判決出爐,應給付被害人491萬元。
▼家屬提國賠,共555萬。(圖/東森新聞)
女騎士姐姐:「我妹妹現在被撞成這樣,不能說話,那她沒有辦法反駁,我妹是唯一的受害者。」
2018年3月31日,楊姓女騎士生日前兩天遭逢巨大變故,至今都由年邁父母照料,我們詢問傷者親人,低調不願受訪,但說至今沒聽到員警一句道歉,刑事案件不起訴,他們提出異議,認為警車鳴笛到車禍發生只有3.696秒,一般駕駛人反應認知危險只有1.25秒,認為警方沒有全程鳴笛,直到事故發生地點才開啟,讓被害人沒有足夠反應時間。
▼女騎士至今由年邁父母照料。(圖/東森新聞)
女騎士朋友:「為了追歹徒而忽略到旁邊的行車或幹嘛,而且你今天有鳴笛、有按喇叭,那你被視線死角擋住了,你有沒有考慮,有沒有要轉彎的人。」
這起事故是發生在2018年桃園八德分局員警行經鶯歌發現可疑車輛,上前盤查,結果對方卻撞警車,所以加速追緝,家屬心力交瘁,只希望得到該有的公道。
●東森新聞關心您
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