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南港有民眾抱怨,要找機車停車格已經夠難了,誰知找到之後,發現車格上還有一根超粗燈桿,這停車空間一大半被「燈桿佔據」,哪算是停車格,直擊該車位是有機車停了,但也只能斜著停,車頭、車尾都越過白線,更有被檢舉開罰的可能。
▼有民眾抱怨南港機車停車空間被燈桿佔據。(圖/東森新聞)
在大台北找機車停車位有時候真的是一位難求,但像這台機車找到了,但要停好停滿還真的不容易,因為前方有一根大電燈桿。
▼機車停車格前方有一根大電燈桿。(圖/東森新聞)
別人機車直直停,但碰到這停車格只能委屈地歪一邊停,誰叫最前方先有水溝蓋,再來又一個大電桿,幾乎佔去車格1/2的位子,讓附近住戶忍不住開罵。
民眾:「我們這邊附近沒有人會停那位子啊,(大家幾乎都知道有這麼...),『機車』的位子,那只有一半怎麼停。」
▼民眾提到不會有人去停那個停車格。(圖/東森新聞)
這停車格位在台北南港興中路一條巷子,當時是先有燈桿再有停車格,而在桃園大溪的地政事務所附近,汽車格內有設施,根本停不了汽車,只能機車卡個位,雖然都是奇觀。但停車得更小心,警察以車身為標準,如果越線,開罰最高1200元,如果是「車身」切齊白線,不會開罰,從寬認定,如果是「輪胎」壓線,代表車身也越線,因此會開罰。
有時候真的挺無奈,像這輛機車車頭、車尾都因為電燈桿都超線了,或者有些人為了讓自己的機車停進停車格而移動別人的車,害別人超線,有可能吃上警察的罰單。
其實也別緊張,最好的辦法是自己有停車時的拍照佐證,不然請警察單位調監視器能證明自己的車被移動,也可以自救。畢竟都市停車大不易,想避免停車糾紛,最後是拍照存證才避免吃虧。
●東森新聞關心您
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