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女同事回家「偷拍裸照」 人夫遭拒恐嚇:我就亂傳囉

聽新聞

一名人夫阿明(化名)以介紹工作為由,把前同事小美(化名)約出來吃飯,沒想到用餐完竟把對方拐騙住處,甚至性侵,隨後更偷拍裸照,並拿出照片恐嚇對方,事後又拿出偷拍的照片逼迫小美見面,「想看看影片內容是什麼嗎?」、「那我就亂傳囉」等;小美嚇得到警局報案提告,最後阿明被判刑3年4個月,民事部分,則須賠償對方20萬元。

▼一名人夫以介紹工作為由,把前同事拐騙回住處。(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一名人夫以介紹工作為由,把前同事拐騙回住處。(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判決書內容指出,阿明和小美為前同事關係,阿名以介紹工作為由,於2021年9月底邀約小美外出見面聚餐,再以返回住處盥洗為由,將小美帶回住處,隨後違反意願性侵得逞。得手後又趁小美熟睡且全身赤祼僅披1條浴巾之機會,拿起手機偷拍照。

▼人夫約前同事外出見面聚餐。(示意圖/pixabay)

▼人夫約前同事外出見面聚餐。(示意圖/pixabay)

後來阿明又邀約小美見面,遭對方拒絕,沒想到他竟拿出私密照威脅恐嚇「想看看影片內容是什麼嗎?」、「那我就亂傳囉」、「就是想見妳」、「妳來,我影片不留」、「我已經沒有耐心等待了」、「那就等著看吧」、「歡迎你去告我」等,小美嚇得趕緊報案提告。

▼人夫隨後拿出私密照恐嚇前同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人夫隨後拿出私密照恐嚇前同事。(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官審酌,阿明雖然事後坦承犯行,但小美拒絕,最後法官依強制性交、恐嚇危安、無故竊錄他人隱私部位等罪,合併判阿明3年4個月徒刑;民事則判他須賠償小美20萬元。

延伸閱讀

●東森新聞關心您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文章來源:人夫拐騙女同事回家「硬上還偷拍裸照」 約見面被拒竟恐嚇:我就亂傳囉
由《CTWANT》授權轉載。

(封面圖/翻攝自pexels)

人夫 誘騙 同事 照片 恐嚇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

全台急凍「先溼後乾」多地有雨! 12月颱「帕布」最快今生成

全台急凍「先溼後乾」多地有雨! 12月颱「帕布」最快今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