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清晨,台南市南科園區驚傳焦屍命案,經過層層追查,發現死者是葉姓工程師,因感情糾葛遭凶手洪男刺殺,再載到案發地縱火毀屍滅跡,手法相當凶殘。對此,今(25)日台南地院宣判依殺人等罪,判洪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洪男將情敵燒死毀屍滅跡。(圖/東森新聞)
回顧這起事件,去年底南科的停車場發現,一部燒毀的機車旁有一具焦屍,原本以為是火燒車的意外,後來警方才查出,原來是洪姓男子涉嫌燒死情敵葉姓男子,而一審的辯論開庭,葉姓男子的父母到場,痛訴被告洪姓男子本來就有暴力傾向。
被害人葉姓男子父母:「女生會和他分手的原因是因為他太過凶殘,他都會掐女生的脖子、咬她之類的,女方都有驗傷拿給法官看,所以他有暴力傾向。」
經過警方追查發現,30歲的洪男不滿37歲葉男追走他的前女友,去年底的清晨在路上堵住葉男,雙方爆發衝突。洪男持刀刺殺葉男後,騎葉男的機車載已經昏死的葉男,到附近停車場點燃機車汽油縱火,試圖毀屍滅跡。
▼機車被燒到整個成灰。(圖/東森新聞)
洪男在開庭時表示,他找被害人是想把話說清楚,沒有殺人犯意,但對方還嗆聲「沒什麼好講的」。法官接著詢問為何洪男要連刺7刀,洪男則辯稱因為自己戴安全帽,不知道有沒有刺到,會放火燒死者是臨時起意,要毀屍滅跡,無法確認被害人是否已死。由於法醫驗屍確認被害人不是被刺死而是被燒死,檢方認為被告的手段比殺警案還凶殘,因此要求判處死刑。
▼洪男表示自己沒有殺人犯意。(圖/東森新聞)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許嘉龍:「認為洪姓被告的手段凶殘,至今仍無悔意、毫無教化可能性,當庭向法院求處死刑。」洪姓被告和母親當庭下跪,向死者家屬磕頭求原諒,不過被害人父母則痛斥,對方沒有悔意絕對不會原諒。
而今台南地院下午宣判,洪男犯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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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