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跟客戶講電話 醋男竟扒衣拍照判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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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論及婚嫁了,卻因起口角而對簿公堂。彰化縣一名陳姓男子,前年與女友討論登記結婚事宜,想不到雙方發生衝突,陳男甚至氣的脫光女友上衣試圖拍照,雙方因此鬧上法庭,如今賠償判決也出爐了。

▼一對論及婚嫁的情侶起口角而對簿公堂。(示意圖非當事人/Unsplash)

判決書指出,家住彰化縣的陳姓男子,在2020年1月13日晚上與女友一同到朋友家作客,期間大家小酌助興,忽然陳男女友起身接聽男客戶的電話,結果當時已微醺的陳男竟出言諷刺女友「要跟男人打X」,兩人當場發生爭執,友人在一旁見狀也趕緊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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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料,陳男與女友的爭執一發不可收拾,一路從朋友家吵回自家住處,結果雙方在住處外直接上演全武行,彼此互相拉扯、拳打腳踢,陳男甚至因不滿衣服被女友抓破,反過來當街扒光對方的衣服,接著甚至還拿出手機作勢要拍照、攝影。

▼陳男脫掉女友衣服還作勢要拍對方。(示意圖非當事人/Unsplash)

經過這次的激烈衝突,兩人互相向對方提告,除了刑事告訴外,另外附帶民事求償;陳男向女友求償6萬,女方則求償42萬。從原先準備登記結婚的情侶,到最後因爭執撕破臉,對簿公堂。

刑事方面,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陳男2個月刑期,女友則同樣依傷害罪拘役40天,都可以易科罰金;民事部分,依審判決陳男12萬、女友6萬,不過女方不服提出上訴。

案件最後由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兩人互毆皆屬單純攻擊行為,不涉及正當防衛,其中陳男因把女友上衣脫掉,還拿手機作勢拍攝,最終依兩方的經濟能力,判陳男總共要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

▼陳男比之前判決還多賠了8萬。(圖/翻攝自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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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非當事人/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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