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龍潭有民眾直擊,一輛白車打著方向燈停在路中央,駕駛直接走下車離開,3分鐘後才緩緩走回車上,這過程中,其他駕駛都只能小心繞道而行,離譜行徑引來用路人不滿。目擊民眾懷疑,駕駛是下車買東西,所以直接路中央臨停,幸好沒有釀成車禍。
目擊民眾:「只要你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
目擊民眾不只尷尬,還狂冒冷汗,因為白色汽車就這麼大喇喇地停在路中央,但是駕駛座上沒有人,目擊民眾繼續等下去,終於看到駕駛本人跨越馬路之後,慢慢走到車子旁邊上車離開。
目擊民眾:「上車了喔,買完東西了喔,YA至少人家有打方向燈啦,倒車這厲害厲害,專業的、專業的。」
事發地點在桃園龍潭的中正路三林段,從任何角度來看,駕駛臨時停車的地點居然選在路中央,不少民眾也有看過這樣的畫面。
民眾:「停在中間啊馬路中間,(馬路中間嗎)對,(他下車做什麼還是?),他好像跑回家吧。」
民眾:「很危險啊,因為他停在路中央,然後打左轉燈就下車,不曉得他到底在幹嘛,然後大概3分鐘吧,才走回來上車。」
白色汽車停著的位置,就在路中央,兩側的車子車來車往,還要稍微繞開,他們沒發現的是,打著左轉燈的汽車,這時候車上沒有人,從道路前方來看,剛好深淺色的柏油路分成一半,白車這樣停,又不轉彎,都快要占據內側車道,就像是把馬路當成停車場,更讓其他人看了好緊張。
在交叉路口停車,違規最高開罰一千二,在停車的時候人離開,萬一影響他人,或者回到車上時造成危險,就難以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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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