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有一名女子,將中獎1千元統一發票,放在社群軟體IG上,與朋友分享,沒想到被好友把中獎發票照片,掃描進入自己的統一發票對獎程式,冒領獎金一千元得逞,中獎人去領獎才發現獎金被領走了,冒領的友人,最後被檢方以緩起訴處分,除了把一千元獎金歸還,另外還被裁罰3千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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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