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一家拖吊保管場,前代班人員冒領民眾被拖吊的車、拆解變賣,受害車主無奈表示,當初花40萬買的車,被拖吊、被冒領、還被殺肉,他只獲得拖吊場給的8萬元賠償金,他迫於無奈只好答應。
車子被拖進保管場,再領出來就好,但是有民眾的車子進了保管場,卻被擅自拆解變賣。
受害車主蔡先生:「一定...一定是拖吊場,裡面的人開的啊,因為鑰匙在我弟身上啊,因為...沒有我的鑰匙,他們怎麼開,不可能為了偷一輛車,然後...特地去打一副鑰匙吧。」
犯案的不是別人,竟然就是保管場的前代班人員。蔡先生逾期沒有驗車,大牌被註銷,車子被拖,隔了一個月要領車,卻發現已經被別人領走。
受害車主蔡先生:「拖吊場有陸續打電話給我啊,然後就是說,希望我可以跟他和解這樣子,我車也被拖了,也沒有車開,我們就有寫一份和解書啦,後面就...反正後面,我們就是以8萬元和解。」
被不明人士冒領,對方甚至還拿著他放在車內的證件以及行照,蔡先生質疑不對勁,尤其車子還是直接從拖吊場門口被拖板車載走。
受害車主蔡先生:「一副就是很急著想要趕快和解,市場行情大概還可以,賣個10幾萬啊,可是他卻以殘值跟我收,當然我就想說,你既然...既然都這樣講了,不然就和解這樣,但你就已經...就完全沒有給我交代,他和解書上面就是要求我,我要拋棄一切刑事、民事求償責任,還有針對小偷的部分,全部都要拋棄。」
同個保管場,出現兩輛車被冒領、分解變賣,保管場基於沒有發現,冒領者的簽名有誤,願意連帶負責,賠償蔡先生8萬。
至於拖板車駕駛,以及協助冒領的人,法庭上都供稱並不知情,離譜的冒領車事件,事隔一年,只有保管場前代班人員,需背負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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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