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曾姓房東,去年5月把大里的4樓透天厝,租給張姓女移工,卻是噩夢的開始,女移工積欠5個月房租,還當二房東,把5間房隔成11間分租給同鄉,月賺5萬5,又動水電偷換門鎖,連房東都進不去,最後只好提告,即便法院判決確定「返還房屋」,但移工神隱失聯,房東只能申請強制執行,讓他們搬走。
▼房東控訴移工積欠房租還偷租給其他房客。(圖/東森新聞)
房東曾太太:「我一年沒進來了啦。」
曾太太把房子,租給外籍移工,卻被偷換門鎖,長達一年無法進入。
原本的客廳變成房間,移工擅改格局還動水電,曾太太收第二個月房租,就發現卻無法阻止。
▼移工把門鎖換掉,房東無法進入。(圖/東森新聞)
房東曾太太:「(房客)她有跟法官講,承認她5間,改成11間房間,法官說從任何證據,沒辦法顯著出來,她同意你更改房間,法官也判我贏了,房子要歸還給我,她都避不見面,怎麼聯絡,都聯絡不到人。」
張姓女移工,去年5月和曾太太承租,台中大里立仁四路,這間透天厝,租金2萬1合約簽5年,移工把一樓客廳,打成2間套房,2、3、4樓,整棟原本5間房,總共被隔成11間,女移工還積欠5個月房租,自己不住這,當起二房東,月賺5萬5。
房東曾太太:「我只一個訴求,叫她搬走這樣而已,房租我也跟她說,5個月沒繳納沒關係,房子我自己整理也沒關係,你搬走好不好,把我1千多萬的房子,還給我就好,(當二房東)法官說那你(移工),很好賺欸。」
隔間租客:「我沒付錢,是我老公付錢,我跟他剛搬來這裡,住兩個禮拜啊。」
▼隔壁租客有出面回應。(圖/東森新聞)
曾太太說,女移工避不見面神隱,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被控張姓女租客:「您撥的號碼是空號。」
律師王志文:「明顯違反雙方租賃契約,以及民法第438條,房東可以確定判決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來取回房屋。」
當初花一千多萬買透天厝,相信租給來台打拼的外籍移工,格局被惡意破壞,家又被霸佔當二房東收錢,曾太太最終也只能強制執行討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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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