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師表卻犯下如此惡行!新竹一名大學教授,同時身兼行政主管,仗著自己掌管工讀生的任用權力,竟然數度猥褻一名女大生,女方擔心工作不保,完全不敢反抗,而這名教授每次要侵犯女大生前,還會喊一句「4字暗號」,整起案件直到女大生報警才曝光,如今判決也出爐了。
▼新竹一名女大生除了上課,還在系上打工。(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新竹某間大學內,一名23歲的女大生在系上擔任全職工讀生,賺錢補貼家用,而她的主管同時也是系上的教授,在工作方面也接受教授監督。想不到這名教授仗著自己的權力,竟然心生歹念,他從2021年6月21日開始,一連兩天把女大生叫進辦公室強吻,女大生嚇壞,但想到對方掌握自己的工作和學分,根本不敢反抗,遭到猥褻得逞。
看到女大生的反應,讓教授的行為變本加厲,連續三天都把她叫進辦公室內,試圖侵犯女大生未果,還DIY解決,讓女大生決定不再隱忍,將沾有教授DNA的衣服收好,作為證據向警方報案。
▼教授見女大生沒有反抗,於是連續三天叫她進辦公室侵犯。(示意圖/Pixabay)
女大生接受筆錄時供稱,教授先前每天吃完飯,都會跑去刷牙,且特別跟自己報備「刷完牙了!」更說要親親,當時她就覺得很詭異,擔心某天會發生奇怪的事情,想不到教授真的侵犯自己。女大生表示,自己在過程中有抗拒,不過想到對方算是自己的主管,因此不敢強烈反抗。而教授到案後則供稱,自己沒有對女大生使用暴力手段,因為過程中,感覺女方沒有太激烈的反抗動作,才會誤以為女大生喜歡一切,還說如果對方掙扎,「我就會放掉」。
▼教授向警方供稱,自己沒有使出任何暴力手段。(示意圖/Pixabay)
法官審酌各項證據,認為教授超過師生之間的分際,因為自己的私慾,導致女大生留下不可抹滅的心理創傷,危害女方的身心健全、人格發展,不過教授在犯後相當後悔,已經透過一百萬元與女大生達成和解,加上先前沒有前科,因此法官最後依利用權勢猥褻、性侵等罪判教授1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可易科罰金,並且需要接受12場法治教育課程,避免再度做出類似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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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