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太惡劣!一名曾姓男子在網路上,看到一名少女缺錢想找工作,竟然約少女見面,並將人灌醉後性侵得逞。案件曝光後,曾男竟然還不斷狡辯,犯行相當惡劣,如今判決結果出爐,曾男將為犯行付出慘痛代價。
▼一名少女因為缺錢,因此上臉書社團尋找工作機會。(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表示,這起案件發生在2020年9月15日,一名少女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自己需要借兩百萬元,想要找一份工作,結果一名曾姓男子受人所託,跟少女約在美麗島捷運站商談借款及工作事宜。
想不到兩人見面後,曾男竟表示現在沒辦法帶少女去找老闆,所以現在要先帶她去飯店休息一晚,然後又買了六罐啤酒、一瓶伏特加上樓,兩人在房間內邊聊天邊喝酒,最後少女不勝酒力醉倒,曾男看著少女,突然色心大起,侵犯少女得逞,完事後就離開飯店,而少女隔天起床後,驚覺自己遭到侵犯,於是聯絡父親後報警,案件這才曝光。
▼少女不勝酒力睡著,遭到曾男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曾男到案後坦承,的確有跟少女一起喝酒,不過他表示自己大約在兩點左右就離開了,當時有明確告知少女,對方也很清醒,更沒有發生性行為,不過後來曾男又改口稱兩人有發生性行為,不過當時是雙方你情我願,不斷改口,讓警方相當頭痛。
▼曾男不斷改口,讓警方相當頭痛。(示意圖/Pixabay)
後來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曾男提早離開的事實,不過他根本沒跟少女談妥借款及工作事宜就離開,有違常理;再加上後來少女的採檢報告出爐,她的體內的確驗出曾男DNA,這時曾男又大聲喊冤,表示自己有吃檳榔,少女應該是蒐集他吐出的口水,自己抹到身上,整體說詞相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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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法官勘驗各項證據,認為曾男的確有乘機性交犯行,還不斷說卸責之詞,沒有悔過之意,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曾男4年6個月有期徒刑,曾男不服提起上訴,但法官認為曾男惡行重大,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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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