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許姓男子,去年把車停在竹南火車站前的親子停車格,結果遭到警方以車種不依規定開單,要罰款600元,事後他表示,在擋風玻璃內放了一張胎兒超音波照片,還說女友已經懷孕兩個月,只是還沒申請停車證,對此法院認為,他雖然沒有親子停車證,不過有舉證確實載了孕婦,因此判決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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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