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男酒駕偵結 緩起訴一年繳6萬台幣

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因為酒駕事件,打亂履新計畫,八號台北地檢署給予江春男緩起訴一年,但必須支付公庫6萬元,至於江春男何時就任,外交部表示還沒完成相關法律程序之前不會赴任。

​江春男 酒駕 起訴 台幣 新加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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