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若要長久,需要雙方的共同努力,一旦出現背叛行為,關係就會出現裂痕。桃園有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外遇,而對象卻是男的,崩潰之下決定找上小三對質。沒想到,追查之下,竟還有小四的存在,最後在與小三深聊之後,決定組成「受害者聯盟」,向丈夫及小四求償。
▼一段婚姻需要夫妻雙方努力維護。(示意圖/photoAC)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妻與丈夫在民國96年結婚,已在110年調解離婚,在婚姻存續期間,丈夫卻出現外遇行徑,而且小三還是男的,得知真相的人妻,便找上小三當場對質,在一番追查之下,發現丈夫還有一名交往長達3年的小四,更令她崩潰的是,丈夫曾找小三、小四大玩3人行,外面另有數名O友,並從事性按摩服務。
對於丈夫「慾求不滿」的行為,小三也非常不滿,2人便決定攜手合作,向丈夫及小四求償,由她出面提告,而小三負責作證,而小三出庭則表示,他們是在交友軟體上認識,自109年5月開始交往,直至110年3月,發生約2、30次的性行為,還有過性按摩服務、約O等行為。
▼丈夫不僅有小三,外面還有小四及多名O友。(示意圖/pixabay)
但丈夫卻辯稱,與小三只是哥兒們,是他單方面存有好感,自己曾拒絕,此外,在與人妻分居之後,自己是暫住小四家中,強調3人沒有發生性行為、約O或做性按摩等行為。
對此,法官從人妻所提出的證據,像是丈夫與小三同床共枕的照片、親密的對話紀錄,其中小三曾對丈夫說「我心癢癢了,皇上要翻牌召見嗎」,以及丈夫被發現有O友時的道歉「我愛你,老婆對不起,老婆我錯了」,認定兩人有踰矩的行為,確實侵犯了人妻的配偶權,判定丈夫需賠償40萬元,其中20萬元小四應負連帶賠償之責,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從丈夫與小三對話,認定兩人有逾矩的事實。(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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